新《商标法》一标多类,什么是一标多类?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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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9-07-05 13:40来源:慧德知识产权战略网 答:“一标多类”,也可以理解为“一表多类”。指一份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就同一个商标可填写多个类别,不需要每个类别再另外提交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。 如一个中文商标“慧德”,需要注册: 第25类 服装、鞋、帽; 第35类 广告、人事管理; 第42类 科学技术研发; 第45类 法律服务、知识产权代理等。 一共四个类别,如果是同一个商标,按照新《商标法》一标多类规定,只需要提交一份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可以将上述四个类别都写进去,不需要每个类别再另外提交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。 与2014年5月1日以前的《商标法》相比,一标多类的规定很大程度优化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,为商标注册申请人、商标代理机构、商标局提供了便利。 一标多类规定同一商标可以就多个类别提交一份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,但每个类别的规费还是与之前一样,没有减少。如果不是同一商标,不适用一标多类的规定,不同的商标需要单独提交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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